解析:
洗钱案件的深入调查所需时长一般在数月至一年间浮动。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已经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士,其所涉及的案件侦查期间,羁押期不得超出两个月的时间;
若遇案情错综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难以达成调查结果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申请,获批后将审定期限延长一个月。
另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无法顺利将案件交付审判的重大复杂案件,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方可酌情延迟审理日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