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贷款期限内,是允许进行担保人的更换操作的。
详细流程如下所述:
1.借款方必须首先向负责贷款业务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只有经过该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之后,才能够由其向银行经办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2.银行经办人员在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后,会根据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借款方、新的担保人以及原本提供担保的各相关当事人。
请他们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抵达银行现场,共同签署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上亲笔签名并留下指纹。
待协议各方的签名全部完备后,担保人的变更即告生效。
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的原件,借款方及新担保人(以下简称为“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变更担保人申请书》两份(以下所有资料均需准备两份);
(3)《担保承诺书》;
(4)借款方、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5)借款方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情况(或由承办银行出具的还款情况证明);
(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经办人员将依据变更内容,对贷款担保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修订,并通知负责贷款业务的相关部门变更手续已经顺利完成。
4.能否更换担保人不仅取决于担保人和银行之间的协商结果,同时银行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也需要有新的担保人加入以取代原先的担保人。
担保制度的核心在于当借款方无法偿还所欠款项时,由担保人承担起还款责任,从而降低了出借人面临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