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来说,履约保函往往在达成合约签署之际后方可出具。
这主要因为履行保函的签发必须依仗银行的官方身份,而银行对于保函的签发又采用了严密且精确的审核及核准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会对涉及到的工程承包合同或者销售采购合同进行仔细查阅以及核实其真实性,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履约保函一般都是在签署合同之后才会生成,但是具体的时间节点也可依据相关各方之间的商议来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