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尊长离世之后,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如若崇尚者生前留下了牢固而有效的遗书,那么遵照遗书所指,自然应按照遗嘱来加以执行。
若无遗嘱存在,便将由其首位继承人承担起对遗产的继承责任。
若其首位继承人无暇或者全部放弃了继承权,那么就将由逝去之人的其次序继承人,亦即次位继承人拥有对遗产的继承权。
在此情况下,崇尚者的头等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至于是次级继承人,他们包括崇尚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