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方面,通常需要大约数个月的时间来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一般的审限是详细辨析和整理之后法院可在两个月内给出裁决,但最晚也不会超越三个月的期限。
具体来说,在处理公诉性质的案件时,法院应该在接手案件后最长两个月内作出宣判,但是最迟到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及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案件的话,只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则审限可以延长至三个月;
当然如若仍需延长,就必须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若发生人民法院变更了案件的管辖权,从当地医院改变管辖权变成其他医院接收案件的那天算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而当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并完成后,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