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若要利用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事先获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充分许可,并且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值得指出的是,物业公司在得到建设单位的委托并取得其合法授权以后,确实有资格代表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用,然而,在此情况下所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并非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而是应由业主与建设单位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小区内的停车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