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条件下,企业有权解雇员工。
若员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企业有权依据具体情况采取解雇措施,且无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员工并未有任何不当行为,仅因为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因合法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则需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该员工,或者向其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
若企业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雇员工,即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以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