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院庭前调解程序的详细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当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了申请时,这便是庭前调解的起始阶段;
其次,若法院在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之后,以自主权限主动进行调解活动,那么庭前调解也由此展开;
最后,如果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和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制作成调解书,那么法院也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办理。
关于法院调解书的送达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第一,直接送达,即由公安司法机关派遣专员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第二,委托送达,即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区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第三,邮寄送达,即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形式将诉讼文书邮寄至收件人手中的一种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