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员工被非法解雇一事,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凡在工伤治疗期间处于停工阶段的职工,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其享有的基本权利,涵盖了工资、福利待遇等多个层面。
如若工伤职工经鉴定后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同样不得擅自进行解雇处理。
反之,若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任意解雇工伤员工,则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