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署并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和效力。
当彼此确认,或经双方签字、盖章,该合同时即正式成立。
对于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其成立之日起即时生效。
若存在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及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情况,应遵照执行。
然而,如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则属于无效合同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