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单位行贿罪应具备以下方面的构成要件:
首先,主体资格限定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并且这类主体在实施犯罪时须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主观方面需体现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的公正廉洁性,却依然积极为之;
再者,客观行为方面,犯罪行为需要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所在单位的整体意志,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实施;
最后,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主要包括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的公正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运行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