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贿行为若能积极退回赃款将有助于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例如,当某人被指控犯有受贿罪,且涉及到受贿金额较大时,倘若他们能够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真心地表达出悔过之意,并积极地退还赃款,以此来防止或尽可能减小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得到从轻发落,减轻刑罚或是免于刑事责任的判决。同样地,如果涉及的受贿金额十分庞大,甚至达到巨额或特别巨大的级别,只要罪犯能够在检方起诉之前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真心忏悔过失,并且尽全力退还所收受的赃款,以期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行为以及减少给社会带来的伤害,也有可能得到从轻量刑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