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房产证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且这一时效应从权利人实际知晓或应有所察觉其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起开始算起。
然而,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已超过了二十年这个期限,那么相应的法院将不予提供任何保护。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申请人可提出适当的延期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