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所涉及到的赔偿标准,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拆迁补偿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损耗程度为依据,按照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用则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状况来制定,以每个月为单位对住户进行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用,是按照特定区域以及国家现行政策来进行细致的规划。
又因为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差异,所以奖励性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国家政策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关于房屋的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经济损失,这部分费用同样是以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损耗程度为依据,按照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不便,这部分费用也是以每个月为单位对住户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的设立,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是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在具体的计算方式上,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两部分构成,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