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过现行刑法典的明确规定,洗钱罪并无具体金额上限的限制,只要达到了法定状况时,即可依照洗钱罪的法律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追责。
首先,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复合性的客体,既包括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也涵盖了社会经济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同时还涉及到国家对于正常金融管理活动以及外汇管理的相关法规。
其次,从客观行为的角度来看,本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处理的资金属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却为了掩盖、隐瞒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将其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上市流通等方式,使得非法所得的收入得以合法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