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抢劫罪行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可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依据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被判定为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抢劫犯罪分子,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或者该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情况下,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案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