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一般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严谨的程序步骤:
首先进行详尽仔细的案情调查及相关证据的搜集;
接着,依法向受处罚对象明确告知处罚的事实缘由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随后,给予受罚者充分的陈说与辩护机会,并尽可能地安排听证会以聆听双方意见;
最后,根据调查结果及其陈述申辩内容,制定并公布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最核心的部分便是第五步——做出公正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