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附加罚金。
但在特殊情况下,量刑标准可适当升格,例如若存在法定情节之一者,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还需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