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依我国现行相关法条所定,一旦发生人身损害之情事,侵权方应对受害者支付以下各项费用作为疗伤及恢复过程中的合理花费:
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等。
同时,还应赔偿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若致受害人伤残,则需额外承担辅助器具费用与残疾赔偿金;
若致其死亡,则须赔偿丧葬费用与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