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约条款失去生效资格的背景下,相关法律责任大致体现为这份合约自签署之初便无法律效力。
具言之,根据相关法规法条,当一份合约视为无效或遭撤销之际,自签约之日起便丧失了对双方产生拘束力的法律依据。
若合同只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况,并不妨碍其余部分的全部法律效力,则视为剩余部分仍然具有法律效应。
因此,在确定某份合约已无效或撤销之后,其主要法律后果便是该合约从签署之日起即刻无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那些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条款,方能维持其现行法律上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