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相较于股票,投资公司债券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其流动性的欠缺,不及股票市场活跃。
此外,随着剩余期限的不断延长,利率水平极易受到通货膨胀因素的干扰。
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任何债券的发行都必须公布详细的公司债券募集方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