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常规规定及法规,当涉案的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实施了临时冻结措施后,其解冻期通常设定为六个月;
然而,当出现特殊状况需要延长冻结期限以便进行更深入的核实或者调查工作时,公安机关有权在冻结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但是所能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始冻结期限的一半,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将冻结期限延长至原来的三分之一,即三个月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