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隐藏的真相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足以干扰到劳资双方缔结的劳动协议的有效性,那么这份劳务协议将被宣布为无效。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劳务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情况:
首先,如果劳资双方在签订或更改劳动协议时,其中一方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和压力,使得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决策;
其次,如果雇主试图通过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或者限制员工的合法权益来达成协议;
最后,如果劳务协议中的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规定。
对于劳务协议是否有效,或者哪些条款无效存在争议的情况,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