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主体方面,该罪名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存在故意心理,其行为往往表现为刺激或者满足自身或第三方的性欲望,然而并不具有强行实施强奸行为的意图(对于男性儿童及成年男子的猥亵行为,也包含了奸淫行为);
3、在客体方面,该罪名侵犯了社会公众对于个人性羞耻心的合法保护权益;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来强制猥亵他人,或者对女性进行侮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