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报个人出生日期时,若出现父母错误申报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变更申请并取得公安部门的批准:
首先,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具有监护权的人士向户口所在地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实际年龄与申报年龄存在差异的确凿证据,例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录出生日期的原始文件及相关证明;
最后,经过派出所的详细调查和核实之后,将申请报告上报至所属公安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生日期的修正。
在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时,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
(2)申请人所提供的能够充分证明实际年龄与申报年龄不符的原始凭证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录出生日期的原始文件;
(3)其他辅助性的参考材料,如学籍卡、毕业证书、结婚证书等原件仅供参考使用;
(4)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