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细致地对车后、侧面以及需要变道的车道进行仔细观察,以便准确把握实时交通状况。
2.在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前提下,开启相应的转向指示灯以示意图,同时再次借助后视镜关注两侧道路上是否存在超越本车的车辆,从而确定即将进入的车道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距离。
3.在不影响所在车道内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基础上,稳妥地调整方向盘,顺利驶入所需车道之后,及时关闭转向指示灯。
4.每次仅能变更至相邻的车道,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