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必定会面临刑事制裁。
具体而言,所谓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涉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存在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越法定规定速度行驶等情况。
然而,若此类危险驾驶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犯罪者通常将被处以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并处相应罚金的附加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