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不一定是危险驾驶罪
(1)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2)行为人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3)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4)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可以尝试从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入手,以“定性 定量”的方式明确以下区分原则:
(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也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既有从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是否整体上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应当从严掌握。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醉驾情节较轻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2)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除不低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被告人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②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自首、坦白、立功、自动停止醉驾等;
③醉酒程度一般,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下;(4)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为救治病人而醉驾、在休息较长时间后误以为醒酒而醉驾、为挪动车位而短距离醉驾等。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除不低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外,在“量”上应当更加严格把握,要求同时具备:
①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特别轻微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②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
③醉驾的时间和距离极短,根据一般人的经验判断,几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二、酒驾入刑标准是什么?
1、酒驾入刑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以上。
醉驾是一种对社会公众危害极大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要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2、醉驾处理流程:
(1)醉驾被抓后,会被交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2)报告出来后,会通知当事人去领取验血报告,拿到报告后,如果酒精浓度小于80的,会被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2000元;如果酒精浓度大于80的,就属于醉驾,直接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能参加驾考,同时还会被提起公诉;
(3)交纳一定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进入取保候审状态,等待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向醉驾人员下达起诉书;
(4)法院受理后,根据司法局出具的调查建议进行审判,下达判决书;
(5)领取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到指定地点领取当时缴纳的保证金,最后去服刑。
三、醉酒驾驶属于过失犯罪吗?
1、醉酒驾驶不一定属于过失犯罪
(1)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
(2)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其主观上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仍应该属于过失犯罪。
另外,如果驾驶员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而驾车撞死对方的,则属于故意杀人罪而非交通肇事罪,但这与是否属于醉酒驾驶无关。
2、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只要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100ml就构成本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属于故意犯罪。醉酒驾驶中的“醉酒”标准,以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100ml为准,而不以行为人是否感觉到醉酒或者实际到达大家认为的醉酒状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且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危险驾驶罪。当然在法院没有审理刑事案件之前,不得认定任何人犯罪了。如果对醉驾就一定是危险驾驶罪吗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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