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署了正式的离职证明书之后,劳动者是有资格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的。
若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事宜、薪资支付、加班薪酬、经济补偿以及赔偿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只要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条款,且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行为,我们便可认定其为有效的离职协议。
然而,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放弃了其他相关权益,并且双方并未产生其他争议,那么这份离职协议便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在签署离职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协议内容明显不公,他们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