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您要针对劳动仲裁提出投诉,有以下几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您有权直接向上一级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以寻求帮助;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投诉;
如若以上方式均不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组织集体上访;
另外,您也可以向该劳动局的上级机构申请复议;
最后,对于劳动局未能及时处理或做出决定的情况,您还有权将其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则应予以受理,并通知相关申请人;
反之,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同时详细解释不予受理的原因。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情况,申请人有权就此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应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
若因案情复杂需延长审理期限的,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若逾期仍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