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实施了限高措施,那么他们将无法进行以下这些以自身财产为基础的消费行为:
首先,在选择交通工具出行时,禁止选择飞机、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其次,在诸如五星级以上宾馆、豪华酒店、高级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端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活动也是不被允许的;
再者,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也在禁令之列;
此外,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用于办公同样受到限制;
同时,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也在禁止范围之内;
而对于旅游、度假等休闲娱乐活动,以及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教育支出,也都在限高令的约束之下;
最后,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都在限高令的禁止范围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