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上诉程序的详述如下:
首先,如若当事人对当地的初审人民法院所做出的裁决持有异议,那么在该裁决正式下达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他们便有权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由于上诉是法律赋予个人的重要权利之一,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上诉状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数量和事由,以及上诉的具体要求和理由。
这些信息的详细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上诉请求能否得到有效处理。
再者,如果当事人选择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则需要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这份上诉状移交至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同时,原审人民法院也需要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到对方当事人手中,而对方当事人则需要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
最后,原审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连同所有的案卷材料及证据一并提交给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