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公司法人代表拒绝响应并贯彻实施股东会议决事项,在此情况下,股东们有权依据相应法规,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进而变更该法定代表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的议事规则以及表决流程,倘若没有其他法规规定特别处理,则需按照公司章程中所明确规定的方式进行确定与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