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若欲提起再审,应于判决或裁定正式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关于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若有足够证据表明其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条款有违相关法律规定,则可在同样的两年期限内申请再审。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案件亦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在常规情况下,经过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该判决即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