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刑事审判程序中采用的一项重要手段——取保候审,其实并不被视为一种刑事制裁措施。取保候审仅仅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侦查或起诉期间,为确保其不会干扰案件的审理工作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司法措施。而在法律领域,刑事制裁主要指的是为了惩罚罪犯、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所运用的各种刑罚方法,其具体形式可以划分为以下五类: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以及(5)死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