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余罪与漏嘴这两个词语在文义上存在明显的区分。
其中,余罪所指代的是未被检控、可能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而漏嘴则更偏重于法律层面的含义,即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时,未能将所有应受追究的罪名纳入诉讼程序。
因此,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和被告人权益,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每个涉嫌犯罪的行为人依法提起诉讼,并作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