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当事人未与雇主缔结合法的劳动合同,仅是借由挂靠的代理机构来支付社会保障费用,这是非法且不被许可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唯有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有效的劳动合同,确立了劳资关系后,方能经由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换言之,借助他人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相应费用将无法获得合法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