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窃取与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然构成了刑事犯罪,这包括了所谓的“帮信”行为。
这种犯罪记录将被正式记录在档案中,即我们所说的“案底”。
然而,只有经过法院判决确定有罪后,这个刑事案件的档案才能被建立起来。
这些犯罪记录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进行查询,而对于那些被判缓刑的罪犯,他们的犯罪记录还可以在司法局进行查询。
关于“帮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
再次,如果违法所得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
此外,如果为三个或更多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或者,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
最后,如果被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或者,如果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达到五张(个)以上;
或者,如果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达到二十张以上;
或者,如果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