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工社保应该在员工正式加入公司后的30天之内完成缴纳手续。
即使在试用期间,只要员工已经开始为期工作,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全额地支付这些社会保险费用,那么社会保险费征收费将被要求命令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缴纳或补充,若用人单位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费有权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且可以申请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