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详尽阐述如下各类别:
(1)囊括了各类相关方法和产品的实际运用;
(2)涵盖了那些状态无法确定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等等这些物质或者材料;
(3)具体讨论了仅仅进行原材料替换后所产生的产品,还有通过采用不同加工工艺而制造出的外观及结构相同的产品;
(4)仔细研究了那些无法移位的永久性建筑。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