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部分履行的合同条款时,我们对其效力进行了明确解读和分析。
当双方签署合同时使用了合同书的格式,并且在双方都完成签署、盖公章或按手印等程序之前,有一方已经开始执行他们的主要责任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认可,那么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契约协议,合同需要以书面方式签订。
即使当事人没有遵循这一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主要责任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认可,那么这样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