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居间服务费用属于合法范畴,因为尽管现行法律尚未针对居间费用设定具体的规定,但允许当事人自行决定并加以约定。
通常情况下,居间服务费用都会在相关合约中予以明确规定,若未作约定则无权任意索取。
然而,如若收费金额显著超出行业普遍标准,并且操作流程未能遵循行业规范,那么当事人有权拒绝支付。
当居间人为促成合同签订付出努力时,委托方应依照约定向其支付相应报酬;
对于居间人的报酬标准,若国家对此有所限制性规定,则当事人约定的报酬数额不应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
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及收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