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被拘留者的个人财物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暂时代为保管。
在此期间,倘若公安机关并未提出需要上缴所有通讯设备的要求,那么被拘留者的手机仍然有可能接听电话,若手机电量耗尽则会显示无法拨出。
然而,假如公安机关在收取手机时明确要求必须关闭,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便无法拨打电话。
因此,无论是能够顺利进行通信还是无法成功接通电话,都属于正常的操作现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