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全资子公司,无需设立董事会。
全资子公司为仅有一位法人股东的企业,完全由唯一母公司全权掌控。
对于股东数量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既可选择不设立股东大会,亦可不必设立董事会,只需委任一名执行董事即可。
子公司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法律层面上,其意志应保持独立性,母公司无法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直接的指令和指挥。
若子公司的股东为母公司,则由母公司作出决策。
若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所有后果,包括财产责任等,皆须由自身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