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破产保护请求之后,该公司将以其全部资产来承担起应付的公司债务负担。
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企业单位,公司拥有相应的法人财产并依法行使其财产权利。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会将其全部注册资本划分为若干等份股份,而每位股东则依据其持有股份的额度,负有向该公司履行责任的义务。
与此同时,公司也需要以其所有的资产来承担起应付的公司债务。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以及抚恤金,这些都必须纳入到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补偿金范围内;
其次,破产人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缴的税款,除了上述提到的款项之外;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就需要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