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缓刑是否属于累犯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它并不属于累犯类别。
这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结束之后,原判刑罚一般情况下并未得到实际执行,而不是像其它刑罚那样已经执行完毕。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缓刑并不满足累犯的构成要素。
然而,对于那些曾经受到过一定程度的刑罚惩罚,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触犯了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行的罪犯,他们则可以被视为累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只要在任何时候再次犯下上述任一类型的罪行,都将被认定为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