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收取合同履约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前提是必须经过双方的自愿同意并且协议达成共识。
在签订合约之前,各参与方都应根据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
与此同时,当事人也必须恪守诚信原则,依据合约的具体性质、深远意义以及行业交易习性等方面来行使人、督促人、保密人等义务。
合同履约金通常被视为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所提供的金融担保之一,并将在上诉至法院或如协议提前失效等情形下进行返还处理。
然而,合同履约金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债务担保形式,其本质以及作用力等方面并未得到充分说明,与履约保证金具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此,我们对以下涉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亦或是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予以适度提高;
最后,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同样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予以适当降低。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该等于合同预付款的金额,以此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之间没有任何关联;
第三,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设定应当与合同付款条件紧密相连,通常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会随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而同步返还;
第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综上所述,收取合同履约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对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当等于合同预付款的金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