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对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责任判定存在疑虑或异议,您有权于接获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向所在区域的交警支队提交复核请求,亦可于规定的六十个工作日内递交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由法院进行更为公正合理的事故责任裁定。
然而,请注意,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均需您详细说明提出复核或诉讼请求的具体缘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领域中,对于责任判定的投诉是缺乏法律效力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涉及到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原则上仅允许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责任复核,而对于一般程序案件则可以根据前述两种方式进行申诉和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