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首先,借款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需要拥有枣庄市城镇地区的永久居住权或者具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文件;
再者,需要拥有稳定且可观的职业及收入来源,并且愿意接受市中心对其个人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信誉度优良,同时具备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