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侄子。
只要伯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那么他便有完全的权力作出决策,包括将其赠送给侄子这一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继承按照以下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事宜启动之后,应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得参与继承;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无人可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编中所提及的“子女”,不仅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还包括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也不仅指亲生父母,还包括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